【被追擊記(後記)-自問自答】

 

前三篇《被追擊記》,內容主要是被追擊的經過和應對做法。這篇後記是關於十多年寫作直至封筆的反思。以下是我的自問自答。


1. 教師應不應該就社會問題發表意見?

這個問題我從寫作的第一天開始問自己。

其實我們曾經活在一在言論相對自由的香港。在那個香港,一般校方不會阻止教師發表對社會問題的意見,因為意見而被有組織批鬥的情況也很少。當然,教師專業守則和各學校的規則都有條文要求教師在工餘的言行要合乎社會期望。在2019年之前,這種期望大約是指教師不應做出有違公德或嚴重破壞形象的行為,不是指不能就社會問題表態。


2. 教師公開表達政治立場可以嗎?

如果可以就社會問題發表意見,那麼政治議題呢?教師公開表達政治立場可以嗎?這會違反「校園政治中立」嗎?

這問題一點也不難答。

其實建制陣營和民主陴營都有很多教師會公開就政治題目表態,甚至投身政治活動,例如出席聽政會、參加政治集會、出選各級議會,這些都是活生生的公開政治參與。我這裡說的參與不單是指支持民主的教師,其實建制陣營教師的政治參與更多,例如參與政府的政治動員、參選議會、公開聯署等。

如果教師不應就政治議題表態,那麼上述的教師都做錯了,包括現在透過新時代完善選舉制度才能晉身議會的那些建制教育界。

當然,這是理論上的說法,理論上你有權這樣做,但現實是你這樣做會面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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