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份工的故事(1/6)-「活得比以前好」情結】

 

//[六份工的故事(1/6)]
當初決定離開香港的時候,最大的擔憂是日後的工作和生活。畢竟我沒有財務自由,還有廿幾三十年需要養家。放棄了在香港的工作之後,去到英國可以做甚麼?
仍在計劃移英的時候,其實我對英國的工作環境、就業市場認識很有限,很多都是道聽途說,只有個大概的印象。
每個人移民之後的「第二人生」都很不同,有的可以在香港已經找到英國工作,有在跨國公司的可以申請到調職,有的可以在英國做回本行,也有不少轉做其他工種。
當時有想過做回本行,也有想過找到甚麼工就做甚麼。我甚至有找過資料,看看是否能夠利用當年在香港已完成的英國法律課程(CPE)繼續在這邊讀法律。
來到英國之後的頭幾日,已經開始找工作,那時候因為甚麼也不知道,也甚麼也沒有,所以所有途徑都試一下,例如幾個主要求職網站和教育界求職網站我都登記了兼上載CV,然後針對幾個行業魚翁撤網地交申請。
可是,教了18年書,其他工作經驗和技能有限,所以可以找的工作也很有限。很多人說在這邊做倉務/超市/送貨/送外賣/地盤收入不錯,我也有考慮過,不過在找這類工作之前,我想試試找一些自己比較有興趣的,找不到的話再試。
找正式工作的同時,我也有努力找其他freelance工作,例如我膽粗粗毛遂自薦聯絡某大教科書出版社,問他們要不要人出教材,他們竟然說需要,結果就跟這出版社工作了好一段時間,他們有些試卷和教材是出自我的手筆。不過這種工作,只能說是斜杆的散job,不能當正職。
同時間,我嘗試去找網上補習工作,希望18年的教學經驗可以繼續有所發揮,招收補習學生的過程很漫長,而且極需要時間去建立。初到步的一年,因為用的門路不足夠,所以學生人數不算多,也只能當是斜杆的其中一個兼職收入(一年之後,補習的學生人數突然大幅增加,那個經歷遲點詳談)。
因為兼職的freelance不夠生活,所以那時我的結論是應該找一份正職,最好是有興趣試的工作。所謂有興趣試的工作,其實不外乎教育相關和一些文職工作。在求職網站登記了CV之後,很快有agent找我,問我有沒有興趣做日薪代課(cover),那時在英國手空空無一物,就是甚麼也想試,agent找我當然講到份工有幾好做,你有幾適合,於是我就欣然接受了。
在英國做入學校的工作,不論是教師、supporting staff還是臨時工,也要有類似性罪行審查加良民證的DBS。那時候我經agent完成了DBS審核(要六十幾鎊,自己俾錢),同時我申請了香港良民證(CNCC),證明我在香港也沒有犯過事,完成這些程序花了一個月,然後就開工了。如是者做了差不多兩個月,當中的見聞頗有趣的,不過我也告訴自己,如果不是沒選擇的話,我不會再做這種派遣代課。詳情遲些再談。
在炒散的同時,我繼續找工作。我的工種是教師,但未有經驗,也未有QTS,所以很多移英同工都先做TA/LSA/Cover,我起初也是找這類工作。不過,在英國的學校,其實如果要人的話,他們可以請未有QTS的教師,人工會比有資格的教師低,這種工作我也有找。
上面提到QTS,那是在英國教書的資格。當時英格蘭未容許以香港教師資格換QTS,所以申請QTS的手續比較轉折,要先經蘇格蘭或威爾斯的注冊機構(前者叫GTC,後者叫 EWC)申請當地教師資格,然後再申請英格蘭的QTS。我在香港時忙於籌備移民的事情,所以沒有預早申請,來到英國之後才做。
在找教育工作的同時,我仍然魚翁撒網的申請其他工作,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有一份我沒想過會請我的工作竟然叫我去面試,然後請了我。那就是上一篇關於兩年前的日記提到的那份工。
那份工作的詳情我不想透露太多,大致上就是在一間做建築維修顧問的公司做助理,這間這份工的薪金不錯,看上去也是一份很好的工作,那時我收到offer實在很開心,畢竟人生路不熟,年紀又不小,語言和文化上又未很熟習,竟然有一份看似理想的工作offer,那的確是有點飄飄然,覺得只要努力做,將來可以做得好,讓自己無悔放棄一切來到這裡重頭開始。
可是,上班之後,我發現這工作的工作壓力和技能要求比我預期中高,我以為自己只要努力學,就可以上手,可是實際的情況是,我的溝通技能、對行內術語的掌握、對工作流程的了解,雖然我有花很多精神去嘗試改善,但要處理的難題和要應付的事情來得比我的進步速度快很多,我發覺自己其實力有不遞。當中我發現自己最跟不上的是,很多時候要跟client、contractor、builder、租客開會,有時我要負責做會議紀錄,我發現自己很多地方跟不上,即使我開了錄音,讓AI幫我做transcript,其實很多本地人的口語是連AI也聽不明的(尤其是builders有另一種很特別的口音)。
因為進步不及工作量,工作是要服務client同時要追contractor,每天都很大壓力,做了半年左右,我覺得壓力大到支持不住,每天的心跳很快,心理長期處於很嚴重的焦慮狀態,最後無奈辭職。雖然離職時沒有犯過甚麼過錯,但我知道再做下去我會崩潰...//
//...回想當初,或多或少是有一個急於要自己「活得比以前好」的情結。這種情結,對著太太和女兒如是,對著朋友如是,我不是想威,也不是想扮醒,但的確是有一種表現出活得比以前好的慾望。我想,這是因為那種放棄一切事業去到一個陌生環境的不安感太強烈,所以想戰勝這種不安感吧。
現在回頭看,至少有一點是慶幸的,就是...//
(全文在Patreon,感謝訂閱支持)